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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商业伦理 Business ethics in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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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的商业伦理 Business ethics in Australia

作为一门学术科目,“商业伦理学”在澳大利亚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象,近年来这一科目虽然已被列入大学的课程规划,但仍然较为零零散散。但大约最近的10年以来(20世纪80年代至1994年),在澳大利亚的商业和公共部门的管理领域出现了很多值得怀疑的行为。这些行为促使那些颇具责任感的公民(实际上很有一些这样的公民)意识到有必要大力改革商业和公共部门管理的方式。迄今为止,“商业伦理学”仍停留于工商管理专业的边缘性科目,尽管在表面上日益受到澳大利亚商学院和教授们的青睐,然而在实际上,它充其量只在商业政策学或营销学课程中有所涉猎。商业伦理作为诚实的商业交易所密切依赖的无形产品,在澳大利亚的很多商业部门受到漠视。当然,除了澳大利亚以外,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也并不乐观,因为违背道德的商业活动的确是世界性的。至于细节内容,请参见:斯默(Small,1993,1994)、帕什和斯默(Pech and Small,1994)。
用今天的后见之明来看,澳大利亚这种状况的原因似乎容易解释一点。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澳大利亚处于采掘业的鼎盛时期。这个时期涌现了一批暴发的百万富翁,他们从未炒过股票,却几乎在一夜之间暴富(有人甚至放弃了终身职位,给自己买来了一种奢侈的生活方式就提前退休了)。此外,随着人口的稳定增长,在所有的主要城市中出现了对房地产开发的强劲需求,那些有能力或有商业嗅觉的创业者或发展商一度日进斗金。他们中的一些人刚到澳大利亚不久,尽管很多都没有受过财务管理的正规训练,他们仍然为投身于险象环生的风险事业做好了准备。大体说来,房地产开发、电视台和购物中心都属于80年代伊始的商业热潮的宠儿。若对这一时期做一个总结的话,那就是少数人在很短的时间里积累了大笔财富。这种趋势以飞快的步伐进入了80年代并持续着,有更多的人抱着发财的梦想冲入这一热潮,梦想的实现看来近在咫尺。
然而,1987年股市的狂跌诱发了无数会计行业的违规操作,同样,许多商业和公司业务中很多可疑的商业道德标准也引起了世人的注目。还有一点,那就是同样的创业者在一些更为荒唐的交易中屡屡曝光,其个人道德劣迹已成为众矢之的。有鉴于此,“商业伦理和社会责任”这套课程便在澳大利亚的学术界应运而生了。一些人对此持欢迎态度,不过抵触情绪依然存在。比之于美国的2.488亿人口,澳大利亚的人口仅仅1,800万,单是加利福尼亚就有2,880万人口。因此,商业或公共部门的不道德行为一旦被公开,消息就会在澳大利亚不胫而走,成为整个商界的谈资。
举例来说,加上北界,澳大利亚共包括六个州(顺便提及,北界大学在1994年设立了国际管理硕士专业,他们率先对高级警察开设了“商业伦理”系列课程)。澳大利亚所有的州政府都曾因不正当或不道德的行为而遭反面的曝光,其中涉及政僚、公务员和高级警官的违法行为。“皇家委员会”或称“监察委员会”曾在昆士兰、维多利亚、塔斯曼尼亚、西澳大利亚和南澳大利亚等五个州对指控的腐败案件展开调查。在西澳大利亚,80年代的劳动党政府曾与现在看来十分诡秘的商界人物过从甚密。这一时期被戏称为“西澳大利亚公司”或“西澳公司”时代。这一时期还有更恶劣的丑闻曝光:劳动党前总理及其下属的一个部长镗锒入狱,驻越南、波兰及香港等地的前任参赞集体离职,最终整个政府垮台。这一时期的传媒还推出种种专题报道:兑现的银行支票被塞进棕色的皮包,政府的机密文件不翼而飞,文件落入碎纸机中,贿赂和“串贿”,大量的政治捐款下落不明。在昆士兰(最遥远的北部),“费兹杰罗德委员会”(1988)查获了大量的腐败罪证。为此专门成立了刑事审判委员会,以推行“费兹杰罗德委员会”提出的改革方案。新南威尔士政府成立了“反腐败独立委员会”。该委员会调查的对象是部长,包括该州的自由党总理首领,他最后不得不引咎辞职。当这些丑闻一旦东窗事发,甚至早在它们成为头条新闻以前,其内幕的细节往往很快就在整个澳大利亚流传开来。
为什么有的人可以置法律和道德于不顾,却能长期逍遥法外?这里有两个因素可以提供解释:一个因素可以称作“冷漠文化”。这需要了解澳大利亚的基本特质或文化。很多人过去甚至现在仍然对在商业和政界的违规行为反应冷淡,甚至当皇家委员会征询举报时,许多人对媒体的报道充耳不闻。最近一位前任议员出版了一本回忆录,书中声称在政客那里,撒谎是家常便饭,而且目前几乎无人例外。第二个因素更为重要,即澳大利亚司法系统未能成功地对那些被控犯有严重或复杂的欺诈罪行的嫌疑人实行资产冻结。这些被指控的嫌疑人,其严重商业诈骗和类似罪行已经罄竹难书,而他们现在仍在海外过着奢华的生活,有些已投资海外,有些还将财产转移给直系的亲属。有人建议,“英联邦首席监察官”应该指定一个行政实体防范以该种方式藏匿资产,而且澳大利亚的法官也应更多地关心国际商业行为,尤其是关注金钱在世界各地迅速移动的现象。
 
“商业伦理”的现状
“商业伦理学”作为一个学术研究的科目,目前尚未得到学术界的普遍接纳,但它被视为一个“增长的产业”,而且,随着政府对大学的资金注入直接与招生人数挂钩,一些有益于吸引生源的充满活力的新科目日显重要,“商业伦理学”即属此类。如今,全澳大利亚的36所大学几乎均将“商业伦理学”或“社会责任”课程或单元纳入工商类的学位课程,开设这些课程的单位多数为工商管理或营销学的院系,任教的教师也是管理或营销专业的教授。然则也有例外,有的教师就是对商业活动感兴趣的哲学研究员。不过,有一点必须明确,在多数情况下,“商业伦理学”只是作为一门选修课程,而且也不属于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的核心单元。反对将“商业伦理学”作为工商管理硕士必修课程的阻力还很大,因为如果采纳了“商业伦理学”(正如反对意见所说),势必要挤占其他科目的教学时间。从观察结果以及与这一领域的从业人员的探讨来看,澳大利亚的大多数商业伦理课程都以美国出版的知名教科书为蓝本,并以英国、美国、加拿大的期刊杂志为辅助。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推广“商业伦理学”这样一门课程会面临许多困难。澳大利亚工商科学生对人文科学或哲学类的课程“一般”缺乏兴致。大多数学生的学习和研究方向十分明确,即以实用主义和就业前景为主导。但是,有一些出众的学生,他们在会计学、商业政策学、财务会计、营销学已经战略管理等科目上成绩优异,同时开始将兴趣拓展到“商业伦理学”之类的边缘学科。尽管这些学生反映这类学科的论点和推理较为抽象和艰涩,但它们的学术价值和对商业的指导意义是不容忽视的。一些知名期刊杂志也开始以可观的篇幅刊载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由密尔顿·史密斯(Milton Smith,1994)指导的三期“澳大利亚商业伦理项目”就是明证。这个研究项目的前两期工作业已完成,第三期的研究刚刚开始。此外,这个领域中的权威学者理查德·德·乔治(Richard De George)于1994年7、8月份访问了澳大利亚,虽然时间很短,但他出色的演讲大大提高了“商业伦理学”这一新兴学科的魅力和潜力。
 
参考文献
 
迈克尔·斯默(Michael W. Small)

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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