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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商业伦理 Business ethics in New Zea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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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伦理基本知识---由国际经济伦理
 
新西兰的商业伦理 Business ethics in New Zealand

随着新西兰商业环境与商业行为的国际化进程,在这一人口只有340万的岛国,商业伦理学的概念已经超越了国家地理及民族特征的界限。本词条主要集中讨论当地文化、制度与当代思潮等方面的突出特点。
新西兰的民族文化高度崇尚务实精神,但也不乏对个性的尊重。这一价值观在工商界得到了普遍的反映,尤其体现在工程、建筑、农业等领域。几乎各行各业都密切关注海外的发展,并努力身体力行。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对海外的竞争状况仍然缺乏充分的认识,故而在一些地方性问题上依旧倾向于通过集体合作的方式从内部寻求解决方案。
新西兰四周被辽阔的大海所环绕,这种地缘因素使得许多新西兰人感受到一种特殊的思想开化和精神洗礼。其《资源管理法案》就是新西兰人关心环境的具体体现,该《法案》明确了个人和集体对环境污染的责任,并且要求把环境问题纳入资源利用的最优化决策之中。另一方面,这种地缘的感受又与日益活跃的毛里人的土著文化建立了契合。毛里人的商业制度虽然十分独特,但能够与主流工商业和平共处。而且,毛里人的商业精神与更注重经济理性的主流做法在很多方面都能够协作发展。
这种协作精神体现在许多方面,诸如协商一致的决策、价值观的认同以及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等。尤其是后者,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二者齐头并重的战略方针带来了可喜的成果。旅游业和出口的协调管理都要求维护清洁、绿色的国家形象,进而有助于提升大多数“几维”(新西兰所特有的一种不能飞行的鸟,被奉为新西兰的“国鸟”——译者)产品与服务的原产国形象。
在商业伦理的其他领域,文化信念与现实之间的融合尚不够密切。“公平”的观念对新西兰的人来讲是很重要的,然而,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信条逐渐地屈从于市场体制的意识形态。强大的联合组织大力兜售这一概念,并冠冕堂皇地打出为集体利益服务的幌子。例如,旨在直接改善妇女、毛里人和太平洋岛居者的《平等就业机会法案》很快变成了一个政治皮球,右翼坚持由市场决定公正的结果,而左翼所奉行的罗尔斯与康德所倡导的“公正”观念在目前仍居下风。
与“公平”观念相伴而来的是反对特权;但矛盾的是,甚至到目前为止,早期(1850年之前)欧洲定居者的家族及其成员仍然拥有和控制着新西兰大量的(尽管按国际标准尚属很小)大批工商业企业,这显然有些比例失调。另外,毛里人的企业中也存在某种类似的紧张关系,主要是基于裙带关系的职位与管理层的专家之间发生的冲突。“公平”的商业做法意味着限制性和勾结性的共谋,这种风气在前英属殖民地的国家已经由来已久,新西兰当然也不例外。
与商业伦理学相关的“几维”精神风貌的另一特征是“一派大好”(即,一团和气,不斤斤计较)。可惜,近来的一些商业与职业伦理已经淡漠了这种纯朴的遗风。一笔日常的财产交易就能够把顾客的资金洗劫一空,濒临破产的公司在经过审计的会计账簿上仍显示盈余,凡此种种都是商业交易中世风日下的表现。有感于此,制度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近来,有人强烈地倡议,要求明确董事的责任,加强监督机制,增进各行业机构之间的协调。此外,新西兰的反欺诈局正果敢而成功地对各种形式的公司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尽管如此,在推行统一的商业标准和职业诚信方面,仍存在阻力。
体育的伦理问题极为独特。像英国一样,体育在近年来呈现迅速向职业化转变的趋势,这极大地增强了体育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在这一领域里,以市场为基础的社会的弊病显得更加严重了,其中包括:(1)娱乐与实际体育竞技的分离;(2)对体育的赞助资金更多地投向电视行业;(3)限制了那些负担不起费用的人参与的机会;(4)对酒类和烟草类产品的促销的争议。尤其在后一领域,法律上的讼争仍在继续。制度化的体育行为与商业原则之间也发生了冲突,例如,“新西兰橄榄球联盟”的章程近来被发现属于对“贸易的无理限制”。
新西兰的商业伦理的发展状况与世界其他许多地区具有相似之处。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受撒切尔主义影响的当代思潮,它旗帜鲜明地号召脱离国家福利制度,降低所得税和削减国债,并相应地缩减公共及福利支出。许多前政府部门已得到改组,国有企业也展开了改革。国营企业被赋予双重目标——与私营部门同样获利,同时要“极力顺应并促进社会利益”。许多国有企业已经开始从私营部门招聘经理人员。
人们期待已久的“企业文化”已成雏形,但结果并非尽如人意。例如,由于20世纪80年代的企业并购风潮的冲击,经济犯罪活动也呈现了空前猖獗的局面,相当多的“雄心勃勃”的企业巨头因此而走上了铁窗生涯。针对这些问题,公司兼并的规则作出了必要的修改,目的是为了保护少数股权者的利益。为改善商业伦理,许多公司采取了顾客服务计划(TQM,即全面质量管理),并因之得到了“满意的”回报。除此之外,在法律约束(例如,《平等就业机会法案》)和压力集团的推动下,公司对社会问题的反应力度正在加大。
在新形势的推动下,新西兰必须再次直面商业伦理的一个中心问题:直接介入社会条件的改善。几家新西兰的公司最近首开风气之先,设立慈善信托组织,为地方学校的科学实验室提供资助,并对那些长期失业的人士敞开了大门。在本文成稿之际,新西兰确实处于十字路口。这个弹丸岛国选择了以市场为调节机制,其社会中不可避免地埋藏了财富分化与怨恨的种子,只要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国家福利的体制的复辟。另外一条中间道路就是超越传统的市场逻辑,走向一种由多元福利主体组成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人都至少部分地出于自己的需要而真诚地为他人服务。第三条选择方案的确值得极其认真地尝试。
 
参考文献
 
阿兰·辛格尔(Alan E. Singer)

本文摘自刘宝成教授译著的《布莱克韦尔商业伦理学百科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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